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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列王紀上21章28-9節』 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:亞哈在我面前這樣自卑,你看見了嗎?因他在我面前自卑,他還在世的時候,我不降這禍,到他兒子的時候,我必降這禍與他的家。

最近教會的每日讀經,進度來到了列王記上,昨天發現這位亞哈王,竟因貪戀鄰舍的葡萄園,容讓妻子耶洗別,夥同長老貴冑做假見證,陷害地主拿伯。昨天,我看得滿心氣憤,也似乎開始明白,為什麼每次郭美江牧師來我們板橋錫安堂,總是要趕「耶洗別的靈」。不是說,終於明白我們教會有耶洗別的靈需要趕。

而是,以前我只是大略知道,這位王后耶洗別追殺先知以利亞。這兩天仔細看來,才更明白耶洗別有多壞!這位王及王后,隨隨便便地已經犯了十誡中的其中兩誡。

『出埃及記20章16-17節』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。不可貪戀人的房屋,也是不可貪戀人的妻子,僕婢,牛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

但是,我想談的是,當今天的進度來到, 神派以利亞去告訴亞哈王末後的結局時,當亞哈王自卑悔改回轉向 神, 神竟心軟了。

我們這種常年受電視劇影響的人,壞人沒得到報應,怎麼可以?!

當我正期盼看到,可惡的亞哈王與耶洗別王后自食惡果後,以滿足我心中惡有惡報的快感。急轉直下的劇情,一開始我是儍眼的!

但突然想起,耶穌面對正行淫被抓的婦人,會是說: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。(約翰福音8:7)我拿在手中的石頭,突然鬆掉落地。誰敢向著 神挺身而立,說這輩子自己從沒犯過錯呢?絕不是我!自知,所犯的錯,多囉。。。

心裡想,感謝主是憐憫施慈愛的 神!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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