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向跟我們辦公室的泰國華裔姐妹很熟。
這次卻發生一件事。
那天她為我們去載有人捐贈的地毯,我前一天就傳簡訊跟她說我會幫她包飯。
我還問她總共要包幾份,3份。我中午最近少去cedar餐廳吃飯了。
為了她特地勿忙地衝去餐廳,就是專程為她包飯。
但是,我看到她的另一個韓國好友,也包了一堆,一問之下,
也是幫我們泰國小姐包飯,我3份,他包3份總共就包6份,
他說他剛收到她的簡訊,叫他幫忙包飯。當下的我,氣炸了!
我從昨天到今天一直承諾會幫她包飯,她又叫了另一個人包,
現在是怎樣,不相信我?!怒!怒!怒!
而且,包六份,吃不完的話,也太浪費食物了吧!
但是,我回去煮我自己的飯時,我壓下怒氣。
想等她回辦公室好好問個清楚~
結果,她告訴我,她怕另外兩個大男生,吃不飽,才叫另外一個人再幫她包。
後來,她回答我說,因為我生氣,她現在也生氣了。
反正,事情到最後,並沒有造成什麼太大的嫌隙。
有耐心的人,看到這大概覺得無聊~
這種誤會常發生,說清楚講明白就好了~
也確實,以往我人在台灣,大家用相同語言,確實問題不大!
現在,我人在異鄉,用我非常不熟悉的語言。
我現在有很多的時間,可以去深思。
我想到,我當下因著覺得不被信任而生氣。
到最後,答案是,我若’單純相信’她有她要兩個人幫她包飯的理由,
事後,再問清楚就好了。(我不就可以少生一次氣~)
所以,是誰不相信誰?是誰無法信任人呢?
我想到的是, 神常常是那個不被信任的,
很多事情發生的當下,我們怒,可以找到千百種理由來怒~
找不到理由,找不到人來怒,會不會就乾脆找 神來怒呢?!
學習:
第一,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,未見之事的確據。(希伯來11:1)
要人單純相信,這真的需要’信心’,不論對人還是對 神。
第二,要快快的聽,慢慢的說,慢慢的動怒。(雅各1:1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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